《宁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是强化红线意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的顶层设计,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系统解决方案,是落实《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宁德市人民政府首次专门发文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一、出台背景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正逐年增多,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装卸、使用等多个环节,为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国办发〔2016〕88号),定于2016年12月到2019年11月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此项工作涉及10个方面、40项具体任务,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国务院首次专门发文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工作目标,组织领导、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工作要求5个部分。从规划布局、源头准入、风险排查、强化管控、关闭搬迁等方面,明确了40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和治理措施,并对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30个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分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主要涉及10个方面:
(1)第一部分为“全面摸排安全风险”,主要是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摸排,重点是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2)第二部分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主要是针对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风险环节领域加强管控,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
(3)第三部分为“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主要是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完善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
(4)第四部分为“强化依法治理”,主要是对照国家修订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相应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标准,做到“有法必依”。
(5)第五部分为“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主要是要从源头上要统筹规划编制,规范产业布局,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管理,切实把好“源头关”。
(6)第六部分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督促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和“一书一签”要求,落实“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改造,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时要求要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严肃责任追究,惩处、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及责任人。
(7)第七部分为“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主要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监管队伍和检查装备,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社会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助力政府监管,增强监管效果,推进科技强安。
(8)第八部分为“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主要是依托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
(9)第九部分为“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主要是积极推行使用“一图一卡一册”(应急处置图、应急处置卡和应急处置手册),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方面的投入,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10)第十部分为“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主要是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和产业工人培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逐步从被动监管,到主动管理转化。
三、主要亮点
(1)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2)强调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督促各地在编制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加强城市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
(3)筹划解决打非治违过程中查处物品存放难的问题。筹划建立全市查处、没收危险品临时处置场所及配套设施。
(4)引入社会力量助力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力量的培育,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