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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内设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职能

来源: [安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5-03-02 字体大小: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788365.com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政办[2011]319号)精神,结合局领导分工,现将局机关内设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职能作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检查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经费、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的接待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网络业务系统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治平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纪检监察及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政风行风评议、效能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协调科: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综合性政策研究,负责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政策;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定、分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预测、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承担全市较大事故挂牌督办事项的综合工作;负责一般死亡事故挂牌督办工作;负责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重大科技研究和推广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督管理一科: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及地质勘探)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监督检查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依法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交通(含铁路、民航)、建筑、教育、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外贸、特种设备、体育、旅游、人防、消防、气象、邮政、通讯、烟草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督促上述行业和领域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参与上述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督管理二科:承担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关工作,参与有关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综合监督管理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电力、军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内贸等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检查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参与上述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安全园区创建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批科: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全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核准、审批、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组织生产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相关事项的审核、核准和审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负责局法制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执法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市安全生产,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开展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参与事故处理;监督检查有关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协助危急事故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安全生产隐患监控中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登记、评估、备案、建档、检查等具体工作;负责对全市重大危险源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生产安全重大隐患信息管理及举报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和对安全生产隐患监控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负责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调、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负责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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