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8365.com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试行)的通知
来源: [安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1-1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宁安监〔2018〕3号
788365.com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
重点事项表(2017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7〕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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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
(2017版 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2017〕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日常监督检查及随机抽查的重点事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以下简称《重点事项表》),现印发给你们,在安全监管系统内试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事项表》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统称法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为依据,列出了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的重点事项。《重点事项表》对应的法规标准修改的,以修改后的法规标准为准。
二、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执法,明确本地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范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辖区内的重点检查单位,确保对重点检查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对其他单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随机确定待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要结合《重点事项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事项,严格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切实提高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效能。
四、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可以结合实际和有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标准,对《重点事项表》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