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福鼎市“322”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来源: [安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3-2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宁安委督〔2018〕7号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你市沙埕镇琅珰山物流公司发生一起事故,导致1人死亡。经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一、请你市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二、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规定期限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应以福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名义及时向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经征求意见后,由你市人民政府负责批复结案。
三、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件及时报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张道军;联系电话:2226338,传真:2986822。
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印发 |